很明顯沒有人懂得應怎麼做. 可能這並不是經濟學問題.
不止西方, 我國一樣貧富懸殊. 人有高低, 貧富有差別, 正常不過. 政府可以救濟過於貧苦者, 使之不至於活不下去. 這就行了. 但不應使其富裕. 不貢獻社會者, 為何應富裕? 所以貧富有差別是可接受的.
貧富差別加劇, 也是可理解的: 富人當然是更加富的, 因為他有資本. 而窮者因為只保持在基本溫飽, 其差距自然加大. 但你不能說因為他富, 就劫富濟貧. 哦, 因為他有地, 是地主, 窮人就搶他的地. 這不行.
富人也在推動社會人類進步. 政府可以做的, 是增加使窮人變富的渠道. 免費教育, 強制教育, 兒童保健等, 我們政府都做得很好. 極早普及財務觀念, 鼓勵兒童建立正確專業興趣等, 就要靠家長了.
富人做榜樣, 窮人自力更生, 才可能共同富裕. 這並不需要什麼思想信仰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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